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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经营环节、曝光违法案例,十省“亮剑”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5-04-30 04:22:55 阅读(143)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明确下一阶段保健食品行业的整治重点,强调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针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据新浪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吉林、江苏、山东、河北、陕西、辽宁、四川、内蒙古、浙江、安徽等十个省份已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国家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推动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辽宁: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9月3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调度会。辽宁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分别介绍了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还重点汇报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宣传等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代表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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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联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和联合检查。同时,通过辽宁卫视每周六晚6时播出的《食安辽宁》栏目以及辽宁日报等权威媒体开展相关普法和宣传教育。

  不仅如此,9月1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服务座谈会,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等省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会上,特殊食品处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双百”和“六处置”工作总体要求,并通报了近期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的阶段性情况。

  四川:暗访检查保健食品经营环节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环节暗访检查。

  据悉,暗访组分别对成都周边5个区县部分药房、母婴店、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经营场所是否标注消费提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非法会议营销、消费欺诈等情况。

暗访经营环节、曝光违法案例,十省“亮剑”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暗访检查结果显示,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形势总体良好,大部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能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在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等方面落实较好,但部分经营企业仍存在无保健食品专区标示牌、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经营场所无消费提示或消费提示不够醒目,连锁企业各销售网点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等现象。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吉林: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5月29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印发《吉林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8月5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等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保障食品安全不力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再次将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列为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工作落实;8月17日,印发《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随后,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部署专项检查,对企业主体资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专区专柜设置、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截至8月30日,该局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350户次、生产企业25户次,立案5件,结案2件。

  内蒙古:加大重点场所检查力度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关于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联合行动工作组协调会,解读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任务台账,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安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把整治行动作为“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具体抓手,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盟市、旗县监管工作的指导,努力提升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针对养老机构、农村牧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暗访经营环节、曝光违法案例,十省“亮剑”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调研组一行深入兴安盟调研指导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组到无限极经营店、保健食品专营店进行检查,查看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情况,要求经营者禁止将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同柜销售,并在保健食品专柜上标注警示语。在呼伦贝尔市,调研组对特殊食品专项治理等相关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先后走访了该市8个旗市区、13个苏木乡镇、19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指导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

  浙江:七部门联手分阶段推进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七部门印发《浙江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决定按照集中整治、指导推进、评估总结等分阶段推进的方式,在全省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为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和保健食品行业整治。在保健食品生产环节,通过落实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有效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虚假标识标签说明书等行为。在经营环节,重点查处借防疫抗疫之名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非法宣称产品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利用传销、电视电话、网络平台、违规直销等方式欺诈营销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坚持打建结合,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意识,着力引导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安徽:强化价格行为管理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7月起至2021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

暗访经营环节、曝光违法案例,十省“亮剑”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在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方面,加强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签标注行为;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原辅料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完善保健食品产品抽检监测制度,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在强化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方面,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大型超市、专卖店、母婴店、药店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保健食品。

  另外,《实施方案》还针对强化保健食品价格行为管理、严厉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和营造保健食品整治社会共治氛围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河北: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8月7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召开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明确了专项清理整治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购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七是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八是规范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规范警示用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投诉服务电话标注,规范销售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九是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陕西:严查虚假宣传及欺诈营销

  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广告等加强严格监管成为本次《通知》中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要严格实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大力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或因篡改广告批准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被撤销广告批文的保健食品暂停销售,待重新办理广告批文后方可销售。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等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过程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江苏: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七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等违法行为。

  山东:部署“两查两专”

  6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部署开展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在非法生产经营方面,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在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和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在违法广告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同时,按照“打建”同步部署、问题整治和规范提升同步实施的原则,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同步部署了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两查两专”规范提升行动,通过“两查”重点提升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主体严把进货源头,确保来源合法、产品合规;通过“两专”重点提升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条件设施,设置专区专柜和消费提示牌,营造科学透明理性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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